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需按新要求进行资格认证!

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需按新要求进行资格认证

时间:2024-05-19 08:55:38 来源:民声新闻网 作者:要闻 阅读:165次

本报讯(记者张春红)我市2022年上半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开始进行资格认证。保险

此次认证人员范围为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,待遇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,人员认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,需按新求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,进行从社会保险基金按月领取遗属补助人员。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、待遇工伤保险1-4级伤残人员等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每年生存认证一次,人员认证自助认证期为每年3月份。需按新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、进行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年生存认证两次,资格上半年自助认证期为每年3月份,保险下半年认证期为每年9月份。待遇

资格认证采用手机“APP”人脸识别认证方式。人员认证领取待遇本人、邻居或亲属使用智能手机,登录《易人社》、《河北人社》手机“APP”均可自助进行生存认证。两种认证“APP”可以选择使用。

(责任编辑:综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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